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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平阳县中小学优秀德育(少先队)论文和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10 9:35:53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刘彻最爱的女人为进一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实施育人工作精品工程,切实加强学生的思想建设,推进我县中小学德育工作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全县中小学优秀德育(少先队)教育论文和案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习总提出的“五育并举”“六个下功夫”为着力点,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要求,聚力育人方式变革,聚焦德育内涵创新,推动学校办学品质全面提高。具体关注:

  1.文章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符合教育教学和中小学德育(少先队)工作规律;文章主题鲜明,形式规范,语言通顺,要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具有指导与推广价值。

  2.论文要求作者本人完成,如果参考相关资料,应标注参考书目,严禁抄袭或剿窃他人作品。未在县级及以上单位获的论文和案例均可参评。已在县级及以上单位(刊物)获或发表的论文和案例(或相似论文和案例)不得修改后再参评。每位教师参评的论文或案例分别限送一篇(包括合作)。

  3.每篇论文(案例)字数不超过4000字,正文字体采用4号仿宋字,标题字体采用2号宋体字,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每篇论文及案例各打印4份,其中一份要附有封面,其余3份无需封面也不得出现作者单位与姓名。

  参评论文和案例统一由各学区、县局直属学校择优推荐(已在县级及县级以上获的不再参评)。各学区、县局直属学校于11月28日前按分配名额(详见附件1)将参评论文和案例纸质稿(一式4份)、汇总表(详见附件3)报送县教育局体卫艺科。同时以学区和县局直属学校为单位打包论文、案例和汇总表电子稿发送到指定邮箱,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希望各地各校积极动员,精心组织,严格筛选,切实做好本次中小学优秀德育(少先队)教育论文和案例评选的发动和推荐工作。

  由县教育局组织有关专家对参评论文案例进行评审,分别评出一、二、三等若干名,并颁发荣誉证书。

  平教德〔20200〕418号关于开展2020年平阳县中小学优秀德育(少先队)论文和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