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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和县教育局关于开展 2017学年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年度 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9-1 3:27:44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为使全县中小学教育教学年度评选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云和县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励办法(修订)》(云政办发〔2017〕97 号)和《云和县中小学教育教学年度方案》(云教〔2006〕72号)文件,现将第十三届中小学教育教学年度评选活动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2)竞赛。2017学年内所的学生获市一等以上项(附学生获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教育科研:2017学年内课题获市一等以上,论文获省二等以上项(附获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上述项均由学校推荐,教育局评定。各校、各单位须于7月13日前将材料教育局办公室,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王震在新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