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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文化传统与中国文学的文化自信

※发布时间:2023-3-19 1:21:29   ※发布作者:佚名   ※出自何处: 

  人类命运共同体与文化自信是当下中国思想文化和中最为热门的两个关键词,但将二者与现代文化传统连接在一起进行思考和辨析却不多见。然而,这种思考和辨析是中国思想文化建设必须面对的任务。这里既包括内容上的理解,也包括逻辑上的理解。

  中国文学的文化自信问题,包含审美的判断和思想的判断,而且更多地是指向文学的内容。审美没有先进与落后之分,审美本身具有民族性特征。中国文学审美价值的自信,早已从先秦散文、唐宋诗词、元代戏曲和明清小说的中得到了证明。因此,中国文学的文化自信问题根本上是文化立场和文化价值观的判断问题。

  首先,当下人类思想文化的分化态势来自对立的文化立场和价值观。在这样一个极度分化和的时代里,立场和价值观的判断成为首要问题。从中国到世界,从现实社会到网络社会,思想的差异和交锋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剧烈。大到对世界大势、国际关系、历史人物的评价,小到对社会事件、新闻热点的看法,都能体现出这种差异和交锋。从根本上说,这种交锋是文化立场和价值观的冲突。考察和辨析文学中的文化自信离不开对历史和当下文化冲突事实的判断,在这样一种历史习惯和当下实践面前,各个民族和国家的文学家必然站在国家和民族的立场作出自己的选择,发出时代的声音。

  其次,文化价值观对立的事实和思维方式,成为一百多年来中国文化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态势;在最能概括一百多年来新文学乃至中国社会思想文化发展过程的论断中,最终得到最大认同的是“传统与现代的冲突”。这种冲突表现在中国百余年来的、经济、教育、学术甚至等各个方面。五四新文化运动是辛亥的继续与深化,延续了中国文化和文学发展过程中“为先”的价值判断。

  新旧文化的冲突在中国现当代文学发展过程中有集中而直观的体现。纵观百年中国文学史,几乎所有重大的文学论争和文学界讨论的问题都不是文学审美问题而是文学思想或内容问题。五四新文学中的“问题小说”和“乡土文学”、20世纪30年代的“文学”和“新月派”“民族主义文艺”“第三种人”“人”的论争、40年代的“与抗战无关论”“歌唱与”问题及50年代以降各种重大的文艺运动,聚焦的都是文学思想和内容的问题。无论是文学观念,还是作家创作和文艺政策,都着眼于文学的思想主题和社会功能。

  一百多年来,围绕新与旧、与东方、外来与本土、精英与大众等多个层面展开的文化论争与文化实践,是对民族文化与人类文化建设及其相互关系进行思考和选择的结果,表明中国几代知识对文化传统和发展问题的持续关注。

  谈论文化自信,首先要考察文化本身,即自信的文化是什么。在达成对文化本身的理解之后,才会阐释为什么自信。毫无疑问,中国文学的文化自信首先来自传统文化统摄下的古代文学的家国情怀,这是一种自古而然的人文。然而,我们要回归传统,还要发展传统。因此,文化自信不仅仅是对传统文化的自信,还必须包括对“五四”以来现代文化的自信。这种现代文化对中国社会的制度、经济形态、教育体制、学术体系乃至观念等的建设不可或缺。概括地说,没有现代文化就没有现代中国。

  首先,新文化新文学不是传统自然延续的一段线,而是传统质变的一个点,是传统发展的新阶段。百余年过去了,新文化已发展为新传统,与传统文化的创造性一样,成为现代文化体系的一部分。

  其次,中国现当代文学表达的“人的解放”的主题与中国社会转型进程是一致的,其目的就是要做到鲁迅所说的“争得的资格”。这是中国现代文学对中国社会转型和人的现代化的最独特贡献,是中国文学文化自信的重要标志。正面参与社会进程是现当代文学的重要功能。与中国社会进程亦步亦趋甚至超前,现当代文学把文学作品的社会功能发挥到了极致。

  过去我们往往对文化自信做单一的传统性理解,言必汉唐气派或李白杜甫。当然,这是我们文化自信的根基,但不是全部。我们在这里探讨中国文学的文化自信,主要不是指古代文学,而是指现当代文学。

  这是一种具有连续性和整体性的思考。就中国文学来说,文化自信是基础,是文学之根。我认为,文化自信应包含个人文化、族群文化和人类文化的自信,而人类文化元素是构成文化互信的基础。表现人性、人类性的文学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载体。总之,对文化自信的探讨,需要一种的理解和连续的理解。

  自信的文化本身并不排除具有普遍性的文化。如果过分强调人类文化的不同而忽视人类文化的共同性,很容易把人类文化的差异性当作文化的唯一属性,并由此演化为一种二元对立的思维定式。这种二元对立的思维定式往往导致两极化的文化价值判断:面对文化的进入,将其视为对本土文化的入侵和,于是有了保守性的“国粹派”;面对传统思想和文化中的一些弊端,视文化为取代本土文化的唯一选择,于是便有了性的“全盘西化派”。无论是保守还是,这两派都只看到了两种文化最初相遇时的冲突与差异,忽略了冲突之后漫长的文化融合,没有对其融合与趋同给予足够的关注和理解。

  对文化差异性的认识应建立在对人类文化多元一体的共同性理解之上。从文化哲学的意义上讲,无论文化还是东方文化,无论传统文化还是现代文化,只要是有益于人类和发展的,就都是人类文明的构成部分。这里所说的构成部分并非是空间意义的堆积,而是人类文化在时间意义上的并存。不同文化经过冲突、选择和融合,构成或丰富人类和而不同、兼容并蓄的文明共同体。因此,对外来优秀文化的接受,已从原来的文化层面上升到人类文化层面。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现代文明不是的专利,而应成为人类文明的共同财富。同样,中国的传统文化和当代文化也是人类共同的财富。这种理解是从整个人类文化视角出发而产生的一种文化心态转变,在此基础上,文化的时间性(传统与现代)、文化的空间性(国别与地域)、文化的层级性(阳春白雪与下里巴人)都具有了新的意义。在这一认识的前提下,东文化具有了互补性、可融性的基础,才能尽快而充分地融汇成新的文化,进而在“越是民族的,就越是世界的”这一命题中,再补充一个相对应的命题:“越是世界的,也就越是民族的。”因为,人类意识再也不是一种民族意识之外的东西了。正像当代人类社会的发展过程一样:民族与世界相辅而相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