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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科学报》刊发“政治学与中国政治研究”国际圆桌论坛论文

※发布时间:2018-4-24 6:13:39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按】2009年3月29日,由复旦大学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主办,Center for US-China Policy Studies、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和《中国社会科学辑刊》编辑部协办的“政治学与中国政治研究”国际圆桌论坛(Roundtable: Science and Chinese Political Studies)在高研院2801室“通业大讲堂”举行。《社会科学报》5月14日编辑刊发部分与会学者的文章。

  ● 农民从自己的利益要求出发,以自己不合时宜的自主行为,促使国家政策和行为模式的改变。正是这一系列的自主行为最后导致拉开了整个中国的大幕。

  ● 农民是历史的创造者,也是制度的创新者。由农民的自主行为引起的制度变迁,既是传统政治行为经典模式无释的,也是后引进的制度变迁理论无释的。

  中国是一个有着悠久农业文明传统,且至今农村人口仍然占多数的国家。中国政治本质上是农民政治,中国的本质是农民。中国也是由农民率先突破传统体制的。从1950年代到20世纪末,正是农民的自主行为,一步步地突破体制的,改变着政策和体制,促使“不”的东西化。在当代中国,率先突破体制的为什么是农民?要回答这个问题,必须研究农民的政治行为。而解释农民政治行为的经典模式是:与、与叛乱。但这一两极化的经典模式已很难理解当代(1949年后)中国农民的政治行为。

  在传统社会,国家与农民的关系表现为分散的小农与强制的国家的关系。这种关系在政治上则表现为与、与叛乱,或者说是“顺民与仁政”、“与”的循环往复。由此也形成解释农民政治行为的经典模式,即-、-叛乱的分析框架。农民对于国家而言,要么是依从者,要么是者。马克思从法国小农的经济社会分散性特点出发,论述了农民的政治保守性。认为:“他们不能代表自己,一定要别人来代表他们。他们的代表一定要同时是他们的,是高高站在他们的权威,是不受的,这种他们不受其他阶级,并从赐给他们雨水和阳光。所以,归根到底,小农的政治影响表现为行支配社会。”马克思从生产方式的角度,认为小农政治行为模式主要是保守性,是对皇权的、和。作为中国的马克思主义者,运用马克思主义“哪里有,哪里就有”的观点,对于中国农民的性给予了充分的评价,认为中国本质是农民,农民是的主力军,是积极行动者。

  20世纪的学者基本上都是沿用的经典模式来认识和解释农民政治行为的。美国著名历史学者巴林顿摩尔在其名著《和的社会起源》一书深刻指出,正是由于印度农民的消极抵制和中国农民的积极,决定了两个国家的前途和命运。美国著名的政治学者亨廷顿则系统论述了农村和农民在发展中国家政治过程中的角色,认为:“在现代化政治中农村扮演着关键性的钟摆角色。”“农村的作用是个变数:它不是稳定的根源,就是的根源。”美国另一个著名学者斯科特,则以第三世界农民的日常为样本,提出了著名的“弱者的武器”的观点,他认为:“在第三世界,农民很少会在税收、耕作模式、发展政策或繁琐的新法律等问题上去冒险与直接对抗;他们更可能通过不合作、偷懒和去蚕食这些政策。”

  以上的研究主要是以20世纪70年代前发展中国家政治发展中农民政治行为为对象的。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随着中国农民群体性事件的增多,一些学者开始关注农民的政治行为。但他们运用的分析框架仍然是经典模式。如美国学者欧博文及其指导的学生李连江提出了“依法”的观点,于建嵘则在其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依理”的观点。

  经典模式解释农民政治行为时,是以农民与国家的两极对立关系为前提的。而当代中国农民与国家的关系模式,既不是根本的对立,也不是简单的。他们并不是要以性的激烈对抗方式改变国家基本制度和政治,也不是对国家意志和行为的盲目依从,而是以其一系列的自主行为,希图改变国家的政策和行为模式。从1950年代的“生产力”,包产到户,到1960年代被视之为“投机倒把”的流动商业行为,一直到1980年代的“红帽子商人”,农民从自己的利益要求出发,以自己不合时宜,甚至与国家行为模式格格不入的自主行为,争取和自己的利益,并促使国家政策和行为模式的改变。正是这一系列的自主行为最后导致拉开了整个中国的大幕。这一状况实际上反映了当代中国农民政治行为模式的特定制度背景。从根本上说,农民对当代中国基本政治制度是认同的,即使是1959年到1961年的三年严重经济困难时期,农民也没有采取激烈的方式表达自己的利益。而一般历史学家的研究认为,在中国历史上,只要饥饿引起大面积,必然引起农民起义和叛乱。三年困难时期未出现激烈的这一事实因此成为学者理解当代中国的一个重大“不解之谜”。其实这一谜底就在于经历长达数十年农民以后,农民对于的领导者――是基本认同的,并持有战胜困难的信心。但是,农民也不是一般的政治和依附者。农民的利益与国家利益并不是机械的叠加,两者利益不仅有差别,甚至有冲突。这主要是特定的政策和体制造成的。而在以工业化和计划经济为主导的政策和体制下,农民群体的利益受到的损害更多一些。于是,正是农民,而不是理论上的先进阶级――工人阶级,成为特定政策和体制的不认同者,直至以自己特有的行为表达自己与政策和体制意志的不同的要求。

  传统模式解释农民政治行为时,更多的是将农民作为者的面目展现的,无论是改变体系,还是使政策受到蚕食;是“依法”,还是“依理”。这的确是传统农民政治行为的特征。农民作为传统生产方式的承载者,他们更多的是对命运的或者临死,其结果只是改变个人命运,而不是改变决定他们命运的制度。这正是马克思将农民视之为保守者的重要原因。但是,当代中国农民的一系列自主行为,不只是改变了自己的命运,而且引发了整个制度的变迁。这就是通常所说的,中国的是自下而上的。当然,我们不是说农民有多么高明,农民的行为是一种自觉的制度变迁行为。但是,农民的行为确实使执政者意识到政策和体制的不合。正是农民一系列、持续不断的自主行为,使者:为什么我们主观上是为人民谋利益,客观上却得不到农民群众的;为什么“严重的问题在于教育农民”,而农民却不听教育,仍然自行其是。越是接近农民的基层官员,这种越早越强烈。这正是1950年代到1970年代基层官员和主动支持农民自主行为的重要原因。后来,这一上升到执政高层,于是有了1960年代中央高层中的相当多数人对包产到户的赞同和支持。直至1970年代末,以中央高层领导下,主动展开全面。这就是通常所说的自上而下的。高层自上而下的没有农民自下而上对体制的冲击是不可能产生的。从这一角度来说,农民是历史的创造者,也是制度的创新者。由农民的自主行为引起的制度变迁,既是传统政治行为经典模式无释的,也是后引进的制度变迁理论无释的。

  不应停留在用既定的概念分析中国是什么样的,中国是否正确,而应该用中国的经验检验既定的理论和概念是否正确或者是否有解释力和适用性。中国不应该只是理论的实验场,还应该是理论的发源地。

  在中国,学者一般接受邹谠教授关于时期的“全能主义”(TOTALISM)政治的说法,但是以来的中国中国演化为什么样的政治形态?比较多的说法应该是主义。我认为,在权威主义或类政体的政治中,有些政治学理论是不适用的,比如政治系统理论是政治语境下的理论。政治系统理论假设,政治过程就是依据的要求与支持而制定公共政策的系统性过程。显然,政治系统理论不适用于政治,更不可能是极权主义政治。然而,在当下的中国,政治系统理论是有其分析价值的。由于经济带来的利益多元化,更由于互联网技术的广泛使用,公共政策的议程设定越来越多地体现的压力,而不是传统的最高领导人的意志。正如王绍光所说的,这种政策议程设置的变化意味着,“中国政治的逻辑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 而舶来的主义分析框架则完全无力把握中国政治中这些深刻的变化。”

  我们为什么依然用一些旧标签而看待已经发生根本性变化了的中国政治?政治学中的亚里士多德传统和旧制度主义的根深蒂固的影响,比如政体类型的旧制度主义属性。古典主义和旧制度主义政治学依然有很多不能忘却的遗产,比如研究中的价值与事实的统一性传统,但是其问题也是显而易见的,比如经常被为欧洲中心论、太、太形式化与法律化、分析性不够、不具备真正的“比较性”,并且忽视了政治与变迁中非正式与动态的面向。从政治过程来看,难道能够改变政策和设置政策议程的政治不是的?从政治-经济关系上来看,利益集团政治的出现难道不是政治的一个变量?中央-地方关系中联邦主义下的共享难道不是政治?

  更重要的是,当先贤们建构他们的政体论时,何曾会想到技术对政治有如此重大的影响?如果说政治的终极价值在于基于的善治,那么在信息时代,互联网即使不是选举的替代性工具,也已经是一个不可忽视的渠道。

  概言之,虽然政治学早已发生了行为主义并经历选择主义的洗礼而新制度主义,但是在政治学的最根本问题即政体论上,依然是基于城邦国家规模而又被高度意识形态化的理论,用流行的基于中心主义的政体论丈量一切国家。正确的做法应该是,不应停留在用既定的概念分析中国是什么样的,中国是否正确,而应该用中国的经验检验既定的理论和概念是否正确或者是否有解释力和适用性。中国不应该只是理论的实验场,还应该是理论的发源地。

  以来,中国政治已经发生结构性变革。简要地说,正在从党向执政党的转型,其标志是制与化;在体制上,6次重大的行政管理体制的促进并了市场经济,利益集团政治因而得以出现;在中央-地方关系方面,形成了政治-经济二元化结构,即政治单一制与经济联邦主义;在国家-社会关系上,形成了新的公共领域(新型民间组织和互联网),出现了统和主义政治。

  新制度主义把制度变迁分为诱致性和强制性两种类型。诱致性制度变迁是一种自下而上、先易后难、由外及内的变迁,也可以被视为是一种“体制外”。与此相反,强制性制度变迁是由命令和法律引入而推行,是一种自上而下的“体制内”变革。总体上看,后我国的政治发展是一种诱致性制度变迁,采用先试点后推广、先经济体制后政治体制、先外围后向核心推进的方式。这种制度变迁生成于后我国经济发展优先与政治稳定优先的发展径,与“摸着石头过河”的渐进主义策略也完全契合。它帮助造就了的成功,也带来了诸多问题。

  今后中国政治发展的理论建构,要把诱致性制度变迁与强制性制度变迁有机统一起来,辨明市场化取向政治体制与化取向的政治体制的关系,更好地平衡体制外(边缘)与体制内(中心)、与效率、市场化与化、政治制度与政治参与、有效性与性等价值和目标。

  政治体制的途径,一般都推崇渐进主义,“摸着石头过河”。问题是:摸着石头,水深了不敢过河,渐进往往成拖延的借口。“休克疗法”成本太高,风险太大。结果是渐进不进,一筹莫展。可以另辟蹊径,在政策议程设置上采取“间断均衡”方式,一个时期抓住一个政策议程,重点突破,等待大体平衡之后再上一个政策议程,这样可能会有起色。“间断均衡”理论认为,的政策议程在多数情况下维持着一种垄断的状态,或者说是稳定均衡的状态,很少发生变化;但是在相关变量发生变化以后,政策议程垄断会受到冲击,议程的稳定均衡状态会被打破,从而发生急剧的或者明显的变迁;直到形成新的政策议程垄断,即产生新的政策议程均衡状态。而影响变迁的相关变量,主要是议题界定和制度控制。这种理论和方式,或许能够大有可为。

  目前中国政治学研究仍然停留在来料加工阶段,也就是拿美国现成的理论来套中国的政治现实,而全然忽略这些理论产生的实践背景和理论背景。事实上,那些推崇模式的学者,若真的持“中心论”倒也罢了,问题是他们心目中的“”都是被美化了的“”,是一个经过知识殖民化的扭曲形象。对本土问题的发现和研究,并不是让中国政治学倒退到地方性,相反是透过对中国政治的研究,为政治学提供普适模型,其雄心不在中国本土,而在于从中国出发,建立普遍化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