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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量占三成不少合同条款里有“坑”

※发布时间:2019-11-12 10:41:07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记者从市消委会获悉,今年第三季度,全市各级消委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71件,解决68件,投诉解决率96%,为消费者经济损失64836元,有力了消费者权益。同时,全市各级消委组织接受消费者咨询近300人次。

  蜀龙网讯 记者从市消委会获悉,今年第三季度,全市各级消委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71件,解决68件,投诉解决率96%,为消费者经济损失64836元,有力了消费者权益。同时,全市各级消委组织接受消费者咨询近300人次。

  一些合同条款里面有“坑”、产品质量不过关、售后服务承诺难以兑现,是令消费者头“大”的烦恼,成为排在消费投诉榜前三甲的热点。在今年第三季度市消委会受理的消费投诉案件中,按投诉性质划分,涉及合同问题方面的投诉21件,占投诉总量的29.6%,位居各类投诉数量榜首;产品质量问题方面的投诉13件,占投诉总量的18.3%;售后服务方面的投诉8件,占投诉总量的11.3%;价格问题投诉2件,占投诉总量的2.8%;虚假宣传2件,占投诉总量的2.8%;计量问题投诉1件,占投诉总量的1.4%;其它方面的投诉24件,占投诉总量的33.8%。

  在商品类的消费投诉中,交通工具消费投诉10件,占本类投诉的14.1%;家用电子电器投诉8件,占本类投诉的11.3%;食品投诉5件,占本类投诉的7.1%;房屋及建材投诉3件,占本类投诉的4.2%;日用商品3件,占本类投诉的4.2%;文体用品1件,占本类投诉的1.4%。

  此外,在服务类的消费投诉中,通信服务投诉22件,占本类投诉的31%;生活与社会类服务投诉10件,占本类投诉的14.1%;文化、娱乐、体育服务的投诉4件,占本类投诉的5.6%;互联网服务的投诉1件,占本类投诉的1.4%;卫生保健服务的投诉1件,占本类投诉的1.4%;公共设施服务的投诉1件,占本类投诉的1.4%;其他商品和服务的投诉2件,占本类投诉的2.8%。

  今年8月,消费者强先生向江油市场监管局太平所投诉称,他于今年6月在江油太平镇某摩托车行购买一辆二手三轮摩托车时,该车缺少机动车驾驶证副证,当时车行承诺可以为他补办该证让车辆顺利过户。车行承诺,强先生花5000元将这辆三轮摩托买回了家。而两个月之后,车行称无法找到该车原车主,无法补办驾驶证副证。强先生于是要求按照原购买价退车。该车行则认为该车已被强先生使用了两个月时间,要扣除一部分磨损费用,不同意原款退车,双方无法达成一见。

  经过江油市场监管局太平所调解,摩托车行同意退车并按照该车原购买价退款给强先生,但扣除车辆损坏修理费1200元,这件投诉得到了解决。

  消费者吴女士到平武某婚庆店拍摄了一套旅游结婚照,选定58张照片并将5700元费用结清。后来吴女士向该婚庆店索要结婚照底片,被婚庆店。当她表示以300元的价格购买底片时,该婚庆店表示其底片已经删除无法提供。然而,几天之后,吴女士发现自己的结婚照片被该婚庆店工作人员在朋友圈转发进行商业宣传,吴女士认为自己的肖像权被,并怀疑该婚庆店没有删除自己的结婚照底片。于是,吴女士将该婚庆店投诉到了平武县消委会,要求该婚庆店将她的结婚照底片交还给她,并就将其结婚照作商业宣传向她赔礼道歉。

  接到吴女士的投诉后,平武县消委会与平武县市场监管局相关工作人员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在调解中平武县消委会认为,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婚姻庆典服务》中,婚庆公司制作的婚礼音像制品(含照片、带、光盘等)应质量,交付的同时应将过程中所有的原始资料(包括底片、带及数码资料等)一并交付给顾客。根据这一,该婚庆店应该无偿地将结婚照底片交给顾客吴女士。同时,按照《民法通则》,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的肖像。

  经过调解,该婚庆店负责人表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当即删除了在微信朋友圈发布的吴女士的结婚照片,但因为此前已经删除了吴女士的结婚照底片而无法提供给她。对此,该婚庆店向吴女士进行了赔礼道歉,希望得到谅解。吴女士接受了该婚庆店的道歉,表示不再追究该婚庆店的赔偿责任,一场消费纠纷妥善解决。一位女士的推油经历

  

关键词:经济合同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