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正在进行中,为了方便大家一目了然,匠匠整理了9月份正在申报的地区,大家收藏关注,不要错过!
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取得一定的会计相关理论研究,或主持完成会计相关研究课题、调研报告、管理方法或制度创新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2篇以上(每篇不少于2500字)。
2.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1篇以上(每篇不少于2500字),且结合工作岗位,完成2篇本单位的财务工作报告(每篇不少于3000字),或2篇为服务对象提供有价值的管理书(每篇不少于3000字)。
3.县级以下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结合工作岗位,完成2篇质量较高的本单位经济分析报告(每篇不少于3000字)。
4.担任公开出版的会计专业著作、译作以及省级以上范围通用的会计专业教材撰稿者(独著或标明所承担部分,本人撰写不少于2万字)。
5.主持或承担省级以上会计科研课题研究,并形成有实用价值的研究报告,或者获省级三等以上会计科研两项。
(一)主持或作为主要承办人,完成1项大中型企业的资产经营(改制、上市、重组、清算)、资产管理、资本运作、资金管理、内部控制、预算管理等方面重大项目;或参与以上重大项目并提出2条以上切实可行的、措施,且得到采纳和运用。
(二)主持或作为主要撰写人拟订或修订2项以上本行业、本地区、本单位的财会制度、管理办法、专业技术标准、操作规程等,并得到实施、推广。
(三)主持至少1项地市级以上重点工程、技术项目和重大经济建设项目的经济可行性论证;或作为主要撰写人完成2篇以上本行业、本地区、本单位财务分析报告,且被有关决策部门或本单位采纳。
(四)主持完成本行业、本地区、本单位3项以上会计监督检查、财务审计工作,为单位避免或重大经济损失;或参与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会计监督检查工作或经济案件检查工作,受到嘉、书面表扬。
(五)具有会计专业授课经历,具备指导和考核会计人员业务工作的能力,作为授课教师培训本行业、本地区、本单位会计人员学习会计业务,授课次数3次以上。
(六)具有较强的会计、审计技能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主持会计师事务所业务管理工作或指导注册会计师进行鉴证和非鉴证业务,取得显著成绩。
(八)主持或作为主要承办人参与完成2项以上企业、地市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审计、税务、内控等方面制度或工作方案,并被采用实施;或为客户提供3项以上会计咨询和会计服务,为委托人调解经济纠纷或解决较为复杂的疑难问题,其实施效果被委托人认可的。
(九)作为主要撰写人撰写2篇以上会计政策制度性文件或专项调查分析报告,且被地市级以上行业管理部门采纳。
(十三)艰苦边远地区会计人员,主持完成具有一定学术价值会计专业分析报告、专题方案、财务案例等2篇以上。
9月10日-10月10日,省考试合格标准为58分,符合省级合格标准的会计人员可参加2024年度高级会计师评审。
(1)推进单位制度建设,负责或执笔拟定、修订的本单位会计核算、会计监督、财务管理、绩效管理、内部控制、资产管理、管理信息化等方面管理制度,经批准实施后效果明显。
(2)参与单位技术、投融资、上市改制、并购重组、合并分立、破产清算、会计标准变革等重大实务工作,提出专项工作方案,或服务商业模式创新、推动管理模式变革、推进管理技术升级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提出实施落地方案,取得显著成效。
(3)立足本职工作,承担单位内部培训,讲授会计管理理论、财经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培养会计人才队伍。围绕单位预算管理、增收节支、成本控制,管理会计工具应用、提高绩效等方面,服务发展,推进变革,参与管理,作为第一撰稿人,撰写2篇专题调查报告,提出合理化被单位采纳实施后效果明显。
(4)在开展内部审计,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过程中,通过审计报告、管理书等提出重要的建设性意见,被单位采纳实施后效果明显。
(5)主持或承担设区市以上单位批准的财务、会计方面的科研课题,有创新或独到见解,其已通过鉴定,对实际工作有指导意义。
(6)提供会计服务,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大中型企业(或编制200人以上事业单位)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专项审计、管理咨询等项目3个以上。
(7)在具有国际刊号ISSN和国内刊号CN的经济类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会计专业论文2篇;或在具有书刊号ISBN的会计类专著(教材、译著)中,本人撰写3万字以上。
9月11日-10月20日,省考试合格标准为55分,2024高会考试合格考生可申报本年度评审。
论文不做性要求。可用能够体现会计专业技术工作业绩和会计专业水平的标志性代替论文,包括:高质量工作总结、课题、财务制度、管理办法、会计业务操作规程或被省委省认可的高水平研究报告等。
(1)在财务、会计领域某个方面有前瞻性研究,对解决本专业疑难问题,发挥了关键性作用,经同行专家鉴定具有较大影响力并取得了明显效益,得到市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或大中型企业的书面认可;
(2)主持一个行业或一个大中型全业会计工作期间,有过会计方法创新或先进经验总结,被市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或大中型企业认可井予以推广;
(3)作为主要执笔人参与制定行业或大中型企业的会计核算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操作规程或发展规划,经市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或大中型企业批准实施。须有市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或大中型企业的书面认可;
(4)在单位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内部审计、内控制度建立、会计信息化工作中起到关键作用和具有创新性,通过起草会计方面文件、具体办法、管理书等提出建设性意见,被本单位采纳并实施,效果显著。须有本单位书面认可或提供证明显著效果的鉴定材料;
(6)在本专业取得显著成绩,获市级及以上“先进会计工作者”行业荣誉称号;或取得“山西省会计领军人才毕业证书;或取得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总工会举办的全省会计信息化暨会计职业技能大赛个人三等以上。
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取得一定的会计相关理论研究,或 主持完成会计相关研究课题、调研报告、管理方法或制度创新等。取得会计师职称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二)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专业刊物上发表会计及相关专业论文1篇(完成、每篇不少于3000字)。在省部级以上会计及相关专业论坛或学术年会上发表以第一作者身份撰写的会计专业论文,共同作者不超过三人(含申报 者),可视同符合本项规文1篇。参加海南省高端会计人才培养项目,被海南省财政厅认定的优秀毕业论文,可视同符合本项规文1篇。
(三)撰写经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认可或采纳的会计及相关专业专项调查分析报告2篇(第一撰稿人,每篇不少于5000字)。
(四)主持或参与会计及相关专业省部级以上课题研究,获省部级科研三等以上,或经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同行专家鉴定认为具有较高价值,并得到。以上均要求为项目负责人或个人排前三名。
(五)在艰苦边远地区或乡镇累计工作10年以上,且申报时在艰苦边远地区或乡镇从事财务会计工作,本人负责主持并实 施与会计职责相关的有价值的方案、案例、分析报告等1篇。海南贸易港高层次人才在港澳台或国外工作期间取得 的业绩、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等,可作为有效业绩和学术。
申报人参评高级会计师职称,对其著作、论文不作性要求,但为鼓励申报人加强学习,提高理论素养,下列条件(之一)作为评价内容:
(一)近5年来撰写发表财务会计方向学术专(编)著(署名要求:著、编著、主编)或论文(独著或第一作者)1部(篇)以上。
(二)近5年来参与市厅级资助项目(课题)1项以上(以结项结题报告为准,署名限前5名),并通过市厅级以上主管部门组织的鉴定、结项验收(结项证书)或获得正式批复。